你了解女职工孕期和产后相关证件的办理吗?
来源: 原创
「导语」
笔者有一位好朋友小丽,大学毕业后和老公在北京打拼多年,有了房也有了车,今年恰逢马年,如愿以偿的怀上了“马宝宝”,高兴之余全家人开始为新生命的到来做准备。可在生育服务证上却遇到了难题,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,一个生育服务证跑了好几趟都没搞定。今天笔者就梳理一下女职工孕期和产后相关证件的办理常识,各位准妈妈们可要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哦,避免少跑弯路。
▶生育服务证
依据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》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办理《生育服务证》,一般是单位的计划生育主管部门。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、村民委员会办理,办理前需要打听好所需的证明及证件材料。
领到的生育服务证需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,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,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、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。随后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《生育服务证》统一登记、编号、加盖公章后,交由准妈妈保管。
有了生育服务证就可以到医院建档产检,后续办理出证明、落户、生育报销、生育津贴申领时都是必不可少的证件,可谓生孩子第一证啊。
今年初,北京市人大的常委会审议通过了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》,后续我们会就“单独二胎”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做详细整理,敬请关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