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4-10 09:43
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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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暂行规定
(2013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)
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】
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以公布,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2014年1月24日